第51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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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伍爱华的话,现代大部分人就一个表情:地铁老人看手机。
【不是,其他罪行花钱赎罪?】
【啊,我,这,好吧,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】
【我曾经以为,古代需要偷偷贿赂官员,花钱减轻自己的刑罚,现在才知道,原来不需要贿赂,符合条件的直接给钱就行?】
【有没有可能贿赂官员,也是给你找类似的条款让你按照这个来】
【这种律法规定难道不是引导人向恶吗?】
【已知古代直系尊亲属杀掉直系卑亲属刑罚很小甚至可以不作为犯罪,那么如果犯人家里有老人,他们不会把自己儿子孙子也杀掉吧?】
【细思极恐!】
【不至于杀掉吧?把孩子过继给别人不就好了?】
古人不服:【这条律法就是要引导世人好好奉养老人!】
【其实如果有可以过继或者归宗者、不孝者、被杀之人为独子者,一概不准存留养亲的】古代也有刑部、大理寺的官员和刑名师爷发言。
【对啊,明明是为了奉养好老人,并且有这条律法在,大家都会争相孝顺好父母】
“嗯,有这个律法在,确实会引导一部分人好好孝顺父母,毕竟古代那种环境,很容易就触犯某些不合理的刑罚。”伍爱华看着弹幕赞同道。
“这确实是法律教育意义的体现。”伍爱华解释了一下:“具有正面倡导效应。”
“至于说为了自己把儿子孙子杀掉什么的,大家真的想多了,”伍爱华说起来都有点哭笑不得:“不说符合存留养亲的群体问题,就是真的有这种情况,古人只会加重他的处罚,不会让他钻空子的,毕竟古代的自由裁量范围比现代高多了。”
“像是现代说符合条件的罪犯要从轻、减轻判决,那么就必须至少要从轻判决,但是古代是可以并且经常突破法律规定的。”伍爱华举例道:“比如缇萦救父,就不属于任何法律规定可以减免的情况,但是文帝感动于她的孝顺,没有规定也照样可以按照帝王的想法执行。”
【看吧!博主都这样认为!】
【就是!留存养亲明明是一个善法】
古人的弹幕紧跟着发了出来。
现代人却不理解:都什么年代了,还有人觉得孝顺的人可以免去一些刑罚?别说免去刑罚啊,免去行政处罚都不行!难道我孝顺了,我就可以不交违章停车的罚款了吗?
【我党不玩功过相抵那一套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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